ST 龙元:预重整债权申报截止 2026 年 12 月 7 日
ST 龙元公告称,公司已被宁波中院决定进行预重整,法院指定浙江京衡律师事务所、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管理人。债权人应于 2026 年 12 月 7 日(含当日)前通过“小火鸟智慧破产平台”申报债权,附利息债权利息暂计算至 2026 年 9 月 30 日,需书面说明债权数额、类型、有无财产担保等并提供证据材料。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在后续重整程序中有效。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重整是否成功均存在不确定性,若法院裁定受理重整,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若重整失败公司存在被宣告破产及股票终止上市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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