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特阿拉伯对原产于中国的易拉罐铝盖作出反倾销终裁
据中国贸易救济信息网消息,2026 年 10 月 12 日,沙特阿拉伯发布第 AD-25-2 号案件的最新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直径介于 50~63 毫米的饮料易拉罐铝盖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具体如下:生产商厦门保沣集团有限公司(Xiamen Baofeng Group Co., Ltd.)和厦门保沣实业(湖北)有限公司[Xiamen Baofeng Industrial (Hubei) Co., Ltd.]及其出口商厦门保沣贸易有限公司(Xiamen Baofeng Trading Co., Ltd.)税率为 15.8%且不低于 7.418 沙特里亚尔/千个(或 2.941 沙特里亚尔/千克),生产商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Enpack Metal Technology (Yangzhou) Co., Ltd.]及其出口商 Enpack International (Hong Kong) Co., Ltd.和英联金属科技(扬州)有限公司[Enpack Metal Technology (Yangzhou) Co., Ltd.]税率为 18.3%且不低于 8.939 沙特里亚尔/千个(或 3.401 沙特里亚尔/千克),其他生产商/出口商为 38.7%且不低于 18.201 沙特里亚尔/千个(7.215 沙特里亚尔/千克)。措施自公告发布次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涉案产品为直径介于 50~63 毫米,不限厚度的易拉罐铝盖,涉及沙特税号 8309.90.70.00.00 项下的产品。2025 年 9 月 30 日,沙特阿拉伯对原产于中国的饮料易拉罐铝盖启动反倾销调查,案件倾销调查期为 2024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损害调查期为 2021 年 1 月 1 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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