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对存在数据材料造假情形的企业,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取消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部门发文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影响优质中小企业认定。其中提到,创新管理机制。对存在数据材料造假情形的企业,由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取消认定且三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对不良中介机构典型案例将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通报。鼓励地方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优化工作举措,提高审核工作透明度,探索创新申请材料准备和数据采集方式,开“正门”堵“偏门”。(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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