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政府开出标准 大阪等四地争当“副首都”
日本政府 27 日批准一项政令,列明首都东京以外行政区成为指定“副首都”需满足的各项条件。所谓“副首都”可在东京遭受大地震等重大灾难时承担部分首都功能,也可解决东京首都职能过于集中的问题。根据日本内阁会议 27 日批准的政令,各道府县想成为指定“副首都”,必须满足多项条件,包括经济规模占日本国内生产总值(GDP)2.1%以上、辖区内至少有一座城市人口占全国人口 1.2%以上、所处地理位置可避开东京大地震或富士山爆发等严重灾害影响,另外还必须按规定重新构建行政体制。(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