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明年 1 月
今天(29 日),北京市商务局根据北京市汽车消费需求及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调整补贴申报截止时间,公告如下:一、将北京市 2026 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截止时间由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4 时延长至 2027 年 1 月 10 日 24 时,年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除外。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 2027 年 1 月 20 日 24 时前完成更改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信息的,不予补贴。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人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三、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人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其他未规定事项,仍按《北京市 2026 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京商流通字〔2026〕2 号)有关规定执行。(央视新闻)
今天(29 日),北京市商务局根据北京市汽车消费需求及以旧换新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调整补贴申报截止时间,公告如下:一、将北京市 2026 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申报截止时间由 2026 年 11 月 30 日 24 时延长至 2027 年 1 月 10 日 24 时,年度补贴资金使用完毕除外。如需更改补正相关信息的,应于 2027 年 1 月 20 日 24 时前完成更改并提交。逾期未提交补贴申请或补正相关信息的,不予补贴。二、汽车报废更新补贴申请人提交的《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登记证书》均应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取得。三、汽车置换更新补贴申请人提交的《二手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所载明的开票日期,以及转让的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最近一次转让登记日期和新购置乘用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所载明的注册登记日期,均应在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期间。其他未规定事项,仍按《北京市 2026 年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方案》(京商流通字〔2026〕2 号)有关规定执行。(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