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等部门发布关于促进燃气轮机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提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支持气电项目采用自主燃气轮机,加强气源保障,推动有关企业给予自主燃气轮机试点项目相对稳定的天然气供给价格。充分利用保险补偿、采购等支持政策,研究给予自主燃气轮机首台(套)项目并网运行、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等容错机制,鼓励地方政府、电网企业、用户企业采取综合措施支持自主燃气轮机首台(套)项目多发多用。鼓励各地方制定并完善气电容量电价实施方案,引导自主燃气轮机提升顶峰能力。鼓励天然气发电企业参与电力市场获取合理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