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化纤:拟定增募资不超 13 亿元 控股股东等参与认购
新乡化纤公告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3.00 亿元,将用于高品质生物质纤维素长丝及配套工程项目、菌草材料高值化利用研发中心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发行对象包括控股股东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特定投资者,其中白鹭集团、新乡国资集团拟合计认购 1.00 亿元至 3.60 亿元,发行后二者合计持股比例不低于 25%且不高于 30%。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80%,且不低于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本次发行尚需深交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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