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卓然: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一审判决 尚未生效
*ST 卓然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卓然靖江与澳门国际银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广州中院作出一审判决:公司需偿还借款本金 9877.23 万港元及相应利息、罚息;卓然靖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澳门国际银行对公司质押应收账款享有优先受偿权;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二者共同负担。目前判决尚未生效,公司拟评估后决定是否上诉,案件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的影响暂无法确定。公司股票已因连续 20 个交易日市值低于 3 亿元触及终止上市情形,已于 2026 年 10 月 29 日起停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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