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行业内获悉,为规范基金投顾业务发展,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落实《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相关要求,为行业有序设立基金投资顾问份额(以下简称 T 类份额)提供参考与建议,根据《关于做好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投资顾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基金业协会向基金投顾试点机构等下发了相关通知。通知称,T 类份额是指基金针对基金投资顾问业务为个人投资者设立的基金份额类别。T 类份额不设置(认)申购费、客户维护费,T 类份额管理费原则上按照原基金管理费的 60%收取。自 2027 年 1 月 1 日起,基金投资顾问试点机构同时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或由同一控制下关联方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应当在新增业务中为投资者配置 T 类份额;对于存量业务,可以在基金投资组合策略调仓等过程中,遵循投资者利益优先、最优执行原则,逐步过渡至使用 T 类份额。(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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