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春股份:拟以 1000 万元-2000 万元回购公司股份
富春股份公告,拟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87 元/股(含本数)。按回购价格上限 8.87 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12.74 万股至 225.48 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为 0.16%至 0.32%。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该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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