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慢报
2 小时前
金融监管总局等七部门:扩大航运保险保障供给
意见指出,扩大航运保险保障供给。健全风险分散机制,推动保险公司、中国船东互保协会合理提升自留风险额度,引导再保险公司提供长期稳定的承保能力支持,强化保障韧性。鼓励保险公司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利用商业共保等多种形式,扩大航运保险供给,提高大额风险承保能力。对跨境电商等新业态及大宗商品等重点领域,加快保险产品研发推广。对地缘政治冲突、物流和供应链中断、网络安全、冰区航行等特殊和新型风险,积极响应市场需求,优化产品供给,提升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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