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光电:董事长及一致行动人提议回购公司股份,资金总额 2000 万元-3500 万元
南大光电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收到董事长冯剑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洁出具的提议函,提议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议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并投赞成票,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南大光电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11 月 6 日收到董事长冯剑松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洁出具的提议函,提议公司以自有及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5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回购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提议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尽快召开董事会审议回购事项并投赞成票,具体以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